小时候,从圩日买了小猫回家养,要从灶门口刮些炭兑水,然后把小猫的四个爪子沾上炭水印在白纸上,大人们说这样猫和这个家立了契,就会乖乖留下来,不会跑路。当然,现在知道那只是我们单方面的想法。不管猫以后是留是走都不会强求,只不过那也是一种,所谓的仪式感吧,成为家里一份子的仪式。
还记得,即使是从其圩日上买的猫、狗、牛等,也不会用买这个字眼,而是说捉、捡、养、送,等等,以前人们很在乎,或者说是避讳的一些事情,现在早已无所谓了,在如今处处都听到说仪式感的今天,这些无所谓算不算是一种,礼仪上的缺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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