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,很多人买了房,雇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自己的物业,每个月交物业费,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发工资。业主们本应该是甲方,业管理公司是乙方,甲方雇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服务。
但是,现象中的角色却是反过来了,物业公司变成了管理业主的一方——而不是为业主服务、帮业主管理物业的角色。业主要问题时,得在物业公司上班的时间内才能找他们,尤其是交物业费时,得规规矩矩地按物业公司的上班时间去交钱,有个小问题需要维修,叫半天也没响应,消防通道被乱停放的车辆堵塞时,让保安处理,保安怼业主说,你有本事现在就打119….业主们,得叫保安爸爸。
是一个怪现象。
没毛病,出了钱还要受罪。
所以得问“保安爸爸”。